2008年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定向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08-03-21来源:基础科学部阅读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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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办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城市建设系

  三、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2008年3月26日下午13:00

  竞赛地点: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校园

  四、竞赛项目:

  学生男子个人、学生女子个人、学生男子团体、学生女子团体

  五、参赛办法:

  1.以系部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

  2.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名;学生个人赛男女各4人;团体赛男女各5人

  3.运动员参赛条件:

  (1)属于各系在校本专科大学生

  (2)思想进步,遵守赛会纪律和运动员手册,并经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同意参赛者。

  (3)参赛者不具备遵循定向运动竞赛规则进行竞赛的能力,不应报名。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承担。

  六、竞赛办法:

  1.竞赛按《定向运动竞赛规则》执行

  2.出发方式由裁委会决定,出发顺序由计算机随机抽签决定。

  3.运动员必须按照地图上的顺序依次寻找点标,完成比赛,否则视为未完成比赛。

  4.团体赛中的一个团队必须在一起才能打卡,如少任何一个都不能打卡。

  5.团体赛中,在最后冲刺时必须一起冲线(第一个队员和最后一名队员间的距离不能超过3米),否则记为犯规处理

  6.指卡由组委会提供

  7.运动员必须在胸前佩带号码布(按照田径运动会的号码编号)

  8.比赛途中运动员因故退出比赛,必须在关门时间前回到终点报告,否则全系、部成绩作废。

  9.处罚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无效或取消比赛资格

  (1)代表队成员私自出预备区者。

  (2)接受别人帮助或为别人提供帮助者,如指路、找点等

  (3)比赛中使用交通工具、携带通讯工具者

  (4)比赛时领队(教练)未按规定去制定区域集中者。

  (5)运动员未按规定批次出发者

  (6)比赛丢失指卡、号码布、地图者。

  (7)比赛世家超过终点关闭时间者。

  (8)未交指卡和成绩单

  10.关门时间为最后一位运动员出发后90分钟。

  11.打完终点卡后,必须把指卡和成绩单交给工作人员。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1.个人成绩:各组单项取前8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2.团体成绩:团体取男女成绩总和前三名,颁发锦旗。

  八、报名与报到

  4.报名时间:2008年3月21日

  5.报名地点:城市建设系

  九、每队需交指卡押金200元,如比赛后没有丢失指卡如数退还。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体育运动委员会

  2008-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