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3-21来源:基础科学部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一、主办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城市建设系
三、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2008年3月26日下午13:00
竞赛地点: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校园
四、竞赛项目:
学生男子个人、学生女子个人、学生男子团体、学生女子团体
五、参赛办法:
1.以系部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
2.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名;学生个人赛男女各4人;团体赛男女各5人
3.运动员参赛条件:
(1)属于各系在校本专科大学生
(2)思想进步,遵守赛会纪律和运动员手册,并经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同意参赛者。
(3)参赛者不具备遵循定向运动竞赛规则进行竞赛的能力,不应报名。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承担。
六、竞赛办法:
1.竞赛按《定向运动竞赛规则》执行
2.出发方式由裁委会决定,出发顺序由计算机随机抽签决定。
3.运动员必须按照地图上的顺序依次寻找点标,完成比赛,否则视为未完成比赛。
4.团体赛中的一个团队必须在一起才能打卡,如少任何一个都不能打卡。
5.团体赛中,在最后冲刺时必须一起冲线(第一个队员和最后一名队员间的距离不能超过3米),否则记为犯规处理
6.指卡由组委会提供
7.运动员必须在胸前佩带号码布(按照田径运动会的号码编号)
8.比赛途中运动员因故退出比赛,必须在关门时间前回到终点报告,否则全系、部成绩作废。
9.处罚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无效或取消比赛资格
(1)代表队成员私自出预备区者。
(2)接受别人帮助或为别人提供帮助者,如指路、找点等
(3)比赛中使用交通工具、携带通讯工具者
(4)比赛时领队(教练)未按规定去制定区域集中者。
(5)运动员未按规定批次出发者
(6)比赛丢失指卡、号码布、地图者。
(7)比赛世家超过终点关闭时间者。
(8)未交指卡和成绩单
10.关门时间为最后一位运动员出发后90分钟。
11.打完终点卡后,必须把指卡和成绩单交给工作人员。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1.个人成绩:各组单项取前8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2.团体成绩:团体取男女成绩总和前三名,颁发锦旗。
八、报名与报到
4.报名时间:2008年3月21日
5.报名地点:城市建设系
九、每队需交指卡押金200元,如比赛后没有丢失指卡如数退还。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体育运动委员会
2008-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