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摩托车在校园内行驶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12来源:基础科学部阅读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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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以来,高校连续发生数起摩托车撞人亡人事故,为吸取教训,加强校内交通管理,保障行人的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在我校校园内禁止通行摩托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从3月16日8时起,禁止摩托车在校园内行驶。2.住校师生员工摩托车一律停靠在指定位置。学生摩托车由学生处督办,各系党总支副书记和辅导员抓好落实;教职工摩托车由各单位负责人(系部由办公室主任)督办。3.校外教职工进校摩托车停放在校大门左侧华夏自助银行前停车场内,由各单位负责人(系部由办公室主任)督办。4.校外摩托车严禁进入校园,停放在门卫指定位置;外来送货摩托车须变更交通工具,由后勤集团督办。5.学生上、下课人行流量高峰时段(7:40~8:20、9:30~10:20、11:40~12:10、13:40~14:00、15:30~15:50、17:10~17:30),学校对18号教学楼至中区实行交通管制,一切机动车辆禁止通行。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尽快对师生员工,特别是本单位驾驶摩托车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并指定安全责任人抓好落实。希望全校师生员工、7011工厂工人和租赁我校办学单位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学校摩托车管理规定,没有牌照的车辆将送交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违反此通知者将暂扣车辆并进行处罚,对违规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者,除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外,并追究单位领导管理责任。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